濱州市人民醫院參保患者住院須知
一、職工醫保、城鄉居民患者(原新農合與城鎮居民)住院時,請攜帶就診卡、住院證及醫保證(卡)、身份證到住院處辦理住院并持醫保卡或身份證到醫保結算窗口辦理醫保聯網登記手續。如住院時未帶身份證、醫保證(卡),濱州市住院患者請于3日內、淄博市患者2日內、東營市患者1日內攜帶患者本人身份證、醫保證(卡)到住院處補辦聯網登記手續,否則當地醫保主管部門將不予報銷住院費用。
二、患者辦理住院手續時,所提供的個人基本信息必須真實可靠,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與身份證或戶口簿相符。如因患者提供信息錯誤導致的一切后果由患者自付。
三、濱州市城鄉居民患惡性腫瘤放、化療,尿毒癥透析一年只有一次起付線。
四、新生兒出生6個月以內按要求參加城鄉居民保險的,患兒住院費用可以按規定補償。
五、患者住院后,積極配合醫護人員再次核對基本信息,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醫護人員的管理,配合醫護人員的治療,不得在院內吸煙,不得擅自離開醫院。
六、外傷、生育、工傷及不予報銷的情況按照相關規定執行。需要轉外治療的按照轉診的相關規定執行。
七、參保人員醫保證(卡)不得外借。如發現冒名頂替住院、借用他人醫保證(卡)住院者,發生的費用全部自負,相關責任人交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情節嚴重者,由相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如遇特殊情況及以上未盡事宜請咨詢醫保結算窗口工作人員或電話咨詢醫保辦工作人員。
市醫保處監督、咨詢電話:(0543)3162697
醫院醫保監督、咨詢電話:(0543)328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