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醫師必須按照疾病的診療規范開展醫療活動。醫學的專科化發展決定一名醫師不可能對所有疾病都具備相應的診療能力,因此專科專治是給予患者同質化診療的基礎。同時,一名患者往往患有多種疾病,需同時開展診療,鑒于診療規范往往有定期或不定期的更新和改變,醫師不可能知曉其所有經治疾病的所有診療規范的動態變化,因此多學科合作是規范診療和保障醫療質量以及患者安全的重要舉措。在診療活動中,如果碰到患者合并本專科以外的疾病需要規范診療時,除急診搶救患者外,則需要申請相關科室會診。流程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