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計劃單列市衛生局,各醫學院校,有關部、委衛生局(處),本部直屬醫院:
現將《臨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試行辦法》發給你們,望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措施細則,組織試行。
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是培養臨床醫學人才、提高我國醫療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同時,也是完善我國畢業后醫學教育制度的組成部分。
我國幅員廣大,各地區的醫學教育水平和醫院的醫療條件有著較大的差別,為更好貫徹《試行辦法》,保證培訓質量,在培訓工作開始之前,要認真做好準備工作。為此,提出以下幾點意見:
1.各地應在衛生行政部門領導下,組成由醫學院校,醫學會,有關醫院等參加的專門機構,負責《試行辦法》的貫徹落實。根據《試行辦法》的要求,結合本地區,醫院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要求和實施辦法,如培訓基地認可標準,各學科培訓細則,考核方法和記分方式等,培訓基地的認可數量,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決定。
2.本辦法從1993年畢業的住院醫師開始實施。1993年以前畢業的住院醫師培訓,可根據不同的畢業年限,組織水平考試后納入相應的培訓計劃。為保證培訓質量,沒有經過試點的省(市),可先在醫學院校附屬醫院和省(市)級綜合醫院試行,待取得經驗后再逐步推廣。
3.已經進行試點的省(市),要按照《試行辦法》的要求,對試點情況進行總結,沒有認可培訓基地的要進行評定認可,對縣級和縣級以上非培訓基地醫院和非本科學歷的住院醫師要另行制定培訓要求和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培訓制度,逐步使臨床住院醫師都能得到規范化培訓。
4.衛生部屬院校和直屬醫院,可按照《試行辦法》的要求,自行制定培訓實施細則,培訓基地由學校市批認可,報衛生部教育司備案。
在全國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是一項新的工作,牽涉面廣,具體問題較多。望在組織實施中及時總結經驗,努力實現規范化。請將實施情況反饋我部教育司。
衛 生 部
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七日